湖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管理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的试行意见》。该意见要求,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政策补偿机制,支持平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政策补偿机制具体包括三大内容,即建立平台公司资本金及资产注入机制。根据发展及履职的需要,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决定向平台公司注入资本金;平台公司应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及时、足额上交省财政,符合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要求的项目,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经批准后省财政安排资金作为国有资本金注入平台公司;平台公司按规定减免的税费,经批准后可转作国有资本金。省国资委要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的原则,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所持有的相关国有企业资产或股权划转注入平台公司,扩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增强平台公司资本实力。
建立亏损弥补机制。对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建设项目融资任务而发生的亏损,先由平台公司经营性收益进行弥补,缺口部分由平台公司提出弥补方案,经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审核,报省政府审定后列入财政预算进行弥补。
建立特许经营权授予机制。根据项目需要,经省政府批准,可以授予平台公司土地一级市场整理权、交通线路运营权、景区经营权等部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提高平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对政府非税收入,在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前提下,经省政府批准,可以转增平台公司的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