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推进制度》
一、组织机构
由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开放办)负责重大招商项目跟踪推进的日常工作。市开放办设在市外经贸委。
二、推进范围
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新引进1亿元以上内资项目、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进行督导推进。
三、主要内容
(一)一月一通报,建立月度情况通报制。
1.每月28日前,各单位将本月新产生的签约项目、注册项目、开工项目、投产项目的基本情况以报表形式报市开放办,其中属“3010”项目同时报市经贸委;
2.市开放办对各单位上报情况梳理、核查、认定、汇总,对当月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单项排序进行内部通报,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四套班子有关领导;
3.凡综合排名连续三个月靠后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当面汇报,说明工作情况。
(二)一季一评比,建立季度公开评比制。
1.每季度市开放办对各单位开工、建设、投产项目现场拍摄影像资料;
2.市开放办对各单位每季重大招商项目情况进行累计排序,对“3010”项目个数、各工业园区税收和主营业收入、工业税收和主营业收入进行分别排序;
3.每年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
4.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建设分析调度会议,主要通过多媒体实行综合调度。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对好的表扬,暂时落后的表态,市领导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