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外经贸部和财政部《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二、贴息原则
(一)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增强产品竞争力;
(二)有利于节能降耗,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
(三)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技术更新改造;
(四)有利于激发、调动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改造与产品研究开发的积极性。
三、贴息范围
(一)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项目;
(二)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促进环境保护的项目;
(三)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品种规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四)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的项目。
四、贴息条件
(一)属于第三条规定和列入商务部年度机电产品技术更新改造贷款项目计划范围内的项目;
(二)项目贷款经国家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批准同意,企业与承贷银行已签订贷款合同;
(三)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经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或项目立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