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对中国输欧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48.3%--71.9%的最终反倾销税。其中,江苏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反倾销税为71.9%;上海金昌不锈钢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温州江南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分别为48.3%和48.6%;29家中国企业被征收 56.9%;其他中国企业普遍征收71.9%的反倾销税。
2010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不锈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6月2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不锈钢管作出反倾销初裁,中国企业被征收48.0%-71.5%的临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