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喻云亮报道:如果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总额10万元以上或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等行为,将被评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12月26日,大江网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江西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已经正式出台,江西省将全面对用人单位实施诚信等级评价。
据了解,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制度,设定示范、AAA级、AA级、A级、B级、C级单位六个等级。另外,存在拖欠工资总额10万元以上或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的;拒不执行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因劳动纠纷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等行为,该用人单位将被评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
根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不同,劳动监察部门将分等级进行检查,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当年无投诉举报,免检通过。对劳动保障失信单位,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实行重点监控,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加大对其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查处力度。